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2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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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与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l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昌龙公司”)拟与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有偿出让金昌龙公司持有的华国土资挂(商)2011-07-0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华国用(2012)第0522号商住用地,该地块总面积6.5612公顷(98.418亩),交易总价¥3052.65万元。
l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l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待交易双方签章后生效。
2012年2月21日,金昌龙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华国土资挂(商)2011-07-01号商住用地,该地块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总面积98.418亩。金昌龙公司于当年办理了华国用(2012)第0522号土地使用权证,并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净额2461.73万元。
近期,金昌龙公司收到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的通知,因华安县未能全部完成该地块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且涉及的市政道路、电业、自来水等生活配套尚未完善,该地块无法交付使用。依据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华安县国土资源局拟与金昌龙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有偿收回金昌龙公司2012年竞得的华国土资挂(商)2011-07-01号商住用地。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华安县国土资源局拟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昌龙公司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有偿收回金昌龙公司持有的华国土资挂(商)2011-07-01号、权证号华国用(2012)第0522号商住用地,华安县国土资源局返还金昌龙公司先前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净额2461.73万元,并按月利率0.6%支付金昌龙公司利息590.92万元,作为资金占用补偿款。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董事长曾凡沛因公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许厦生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华安县土地局签订土地收储协议的议案》,同意金昌龙公司与华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收储协议,交易总价合计¥3052.65万元,包括由收储方国土资源局返还金昌龙公司先前为取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净额2461.73万元,以及期间资金占用补偿款590.92万元(按月利率0.6%计算利息);并授权金昌龙公司董事长签署交易的相关协议。
(三)土地收储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待交易双方签署后生效。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
(一)土地收储方情况介绍
1、名称:华安县国土资源局
2、组织机构代码:00393501-2
3、机关法人:郑木根
4、本次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二)土地出让方情况介绍
1、名称:福建金昌龙机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曾凡沛
3、工商注册号:350629100009681
4、注册资金:10,000万元
5、营业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金昌龙公司系本公司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高端轴套、宽体矿用自卸车液力自动变速箱总成、装载机液力自动变速箱总成、免维护十字轴生产与销售;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