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围绕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明确规定:“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历史与现实同频共振。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一切行动听指挥”的优良传统,延续“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的红色基因,切实防止和解决“四个主义”。
从党内政治生活来讲,个人主义就是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的整体利益之上,为达个人目的不惜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分散主义是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错误倾向,违反的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对于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进行抵制,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自由主义不要集体原则,无视组织纪律,主张无原则的放任。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目无法纪、不讲规矩,不把任何人、任何组织放在眼里,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本位主义考虑问题时以小团体为中心,无论利弊得失都站在局部的立场上。本位主义就是俗称的“屁股决定脑袋”,在执行中央决策中,有利于地区、单位的就落实、照办,要求地方做出牺牲的就搁置、舍弃。虽然这“四个主义”的内容各不相同,但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地位格格不入的,违背了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破坏了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破坏了党的政治纪律,是损害党中央权威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在带领亿万人民群众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在这划时代的重要关口,全党同志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这是基本要求,也是根本的政治纪律。但是有一些地方、部门或党员干部,对待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阳奉阴违;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为了自己的利益对中央政策法规选择性执行;无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班子内部专横霸道,搞“一言堂”,等等。这些无视组织程序,“迈过锅台上炕”,不顾中央禁令,“心里装着小九九”的种种行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都有反映。上述这些行为的本质就是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它导致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丧失、政治纪律的缺失,任其泛滥就会使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政府没有公信力和执行力,使国家成为一盘散沙、四分五裂。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就必须时刻警惕这“四个主义”,旗帜鲜明地反对这“四个主义”。
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最核心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在思想上充分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感情上深刻认同核心。要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切实做到政治上坚定不移、坚信不疑,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最突出的要求就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准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同时,要把党中央精神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处理好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部署,包括属于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都要符合党中央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这个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各地区担当作为、大胆工作,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不能借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之名,行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之实,不能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必须始终不渝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时时处处自觉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党群工作部杨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