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性工作。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纪委认真分析评估中管干部的函询回复,对如实说明情况且反映不实的,对其说明予以采信,问题线索了结,并将结果书面反馈干部本人,截至目前已发出1800多份反馈。这种方式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彰显了我们党的自信。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监督是保障。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党员干部队伍状况作正确判断,这关乎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离不开党员领导干部的辛劳和智慧,证明了我们的干部队伍主体是好的,我们党无愧于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组织把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第一位的是信任,同时也是考验和培养。严管就是厚爱,监督的出发点是对干部的爱护和负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正是为了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政策和抓手。落实“四种形态”关键在用好第一种形态。每一份函询都要结合干部的一贯表现,对反映的具体问题作出基本判断,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相信干部能够对党忠诚老实的前提下,让干部有机会自己把问题说清楚。对在函询中如实说明情况并且所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采信并了结,这体现的是党的政策,表明组织是严肃认真的,对干部是信任的。应该把了结的结果告知干部本人,让他感受到组织的信任,放下思想包袱。有的干部说,感谢组织用函询的方式给予自己说清问题的机会,接到了结反馈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既是鼓舞也是警醒,要轻装前进、踏实工作,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地为党工作,回馈组织的信任。
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根本在于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领导干部接受谈话函询是严肃的政治工作,也是干部个人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纪检机关要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准确研判反映问题线索和函询回复内容,认真负责地予以处置。对襟怀坦白的要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温暖;对勇于认错的要惩前毖后、批评教育;对欺瞒组织、不说真话的,要认真核查、依纪处理。干部接受了组织的函询,应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这既是澄清,也是接受监督。这一做法是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增强了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和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党群工作部陈庄园)